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生电子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招生章程

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录取

九、信息公开公示

十、招生管理职责

十一、招生经费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三、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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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具有优惠加分资格考生补充公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311-66007715举报邮箱:pzc@hebeea.edu.cn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部邮编:050091 附件: 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具有优惠加分资格考生补
2026/4/9 14: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