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生电子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招生章程

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录取

九、信息公开公示

十、招生管理职责

十一、招生经费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三、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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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下半年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下半年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合格考”)和“3+2”“3+4”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转段文化基础知识测试(以下简称“转段文化测试”),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一)学考合格考考籍信息变更核查和转段文化测试考生信息审核时
2026/9/7 14: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