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使用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作者:林海 时间:9月13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加入时间:2011-9-13 14:40:04 游览人次:人/次 |
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更好地完成今年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任务,使自主招生信息采集更加准确、规范,经研究,今年继续统一使用“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采集自主招生信息,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原程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要求
(一)程序使用对象:列入2011年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普通中专(初中起点、高中起点)招生来源计划并实行自主招生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二)程序操作与管理: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自主招生学生信息的整理、录入,打印“2011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新生登记表”,初审后存档。程序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杨宏威联系,联系电话:0311—66007132。
(三)自主招生范围:应届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现役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转岗再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各学校不得把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信息录入本系统。
(四)计划要求:2011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将学校上报的招生来源计划信息依据相应规则采集后自动加入本系统,以方便学校选择录入,学校不得录入招生计划以外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
二、程序下载
学校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本系统,可同时下载“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及数据库模版。服务器地址:ftp.hebeea.edu.cn ,账号为zzc02密码为zzc02。
附件:
1.2011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标准
2.2011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新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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