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问答
问:我是一名省级三好学生,我想知道中考时可以加分吗?
答:中考的照顾分值有好几种,分别是: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照顾50分。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照顾20分。
3.烈士子女照顾16分。
4.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及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照顾8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6.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
7.现役军人子女,照顾8分。
8.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
以上照顾分数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幼师、中师优惠条件及照顾分值按照省、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你能享受8分的加分。
问:我是一名往届生,请问我可以报考普通高中吗?
答:初中往届生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
问:我的身体有些残疾,行动不太方便,不知道中考可不可以免考体育?
答:1.对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可免试,按9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申请免考体育的考生,一律按体育考试5分计入中考总分(不能申请免试其中某一单项)。
3.申请免考的残、病考生,需持残联部门的证明或县(市)、区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并填写病残申请表,经学校核准,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学校应公布免考考生名单并计入学生档案。
问:什么样的学生具备分配生资格?
答:初中毕业生作为分配生时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0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
3.升学总分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