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素养,具备与文化艺术发展和高职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科学、人文知识,具有影视表演必需的专业知识,掌握现代化表演的基本技能,具有影视表演、配音、舞台演出、节目主持等能力的高级实用技能型人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表演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声、台、形、表等专业技能,能够从事话剧、戏剧、影视、播音与主持等各类文化艺术表演和企业公关人员、形象代言人等展示性岗位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片段训练、表演剧目训练、声乐、语言技巧训练、中外代表性舞蹈等。 毕业去向:面向电视台、影视公司、广告公司、影视剧组、演出公司、文艺团体、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宣、文教、演出等文化艺术工作岗位。 |